一、有關政策答復意見
1、報考條件中的獎學金是指哪些?
報考條件規定“大學本科期間獲得校級二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或研究生期間獲得‘研究生優秀獎學金’”,所獲獎學金包括大學本科期間獲得的校級一等、二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一等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或者研究生期間獲得的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等。
2、報考條件中的學生干部是指哪些?
報考條件規定“大學本科期間或研究生期間有一年以上的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所任學生干部包括班長、副班長、班學習委員、勞動委員、生活委員、文體委員等班委會成員;班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班團支部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班團支部成員;學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學生黨支部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學生黨支部成員;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學生會各部部長、副部長等校(院系)學生會成員;校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部部長、副部長等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成員。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生社團負責人不在范圍之內。
3、哪些省外高校畢業生屬于安徽省選調生選拔范圍?
省外重點高校(見選拔公告附件5)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省外一般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安徽生源應屆畢業生,屬于安徽省2011年選調生選拔范圍。省外高校所屬獨立學院、成教學院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以及各類科研院所畢業生等不在選拔范圍之內。
4、哪些基層項目人員屬于安徽省選調生選拔范圍?
安徽省選聘工作辦公室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安徽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安徽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招募的西部計劃志愿者等由安徽省有關部門實施的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項目人員,屬于安徽省2011年選調生選拔范圍。具體來說,安徽省2008年、2009年大學生村官,2009年三支一扶人員和2009年西部計劃志愿者符合選調生報考條件的,可以報考安徽省2011年選調生。因聘用、錄用、考研等離開服務崗位的基層項目人員不在選拔范圍之內。
5、應屆畢業生如何選擇報考職位?
應屆畢業生應按照《安徽省2011年選調生招考職位表(一)》報考相應高校職位,其中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安徽農業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工業大學、安徽建筑工業學院、淮北師范大學、安徽工程大學、安徽理工大學、阜陽師范學院、安慶師范學院、安徽科技學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安徽醫科大學等15所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根據本人情況報考相應高校職位,如安徽大學男生選擇“3001”“安徽大學1”職位,安徽大學女生選擇“3002”“安徽大學2”職位,不可以選擇其他職位;安徽中醫學院、蚌埠醫學院、皖南醫學院、合肥師范學院、合肥學院、皖西學院、淮南師范學院、銅陵學院、黃山學院、巢湖學院、宿州學院、滁州學院、池州學院、蚌埠學院、安徽大學江淮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安徽農業大學經濟技術學院、安徽財經大學商學院、安徽工業大學工商學院、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安徽建筑工業學院城市建設學院、安徽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阜陽師范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淮北師范大學信息學院、安徽新華學院等25所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根據本人情況報考相應高校職位,如安徽中醫學院男生可選擇“3031”“省內其他高校1”職位或者“3032 ”“省內其他高校2”職位,安徽中醫學院女生選擇“3033 ”“省內其他高校3”職位,不可以選擇其他職位;省外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根據本人情況報考省外高校職位,如南京大學男生可選擇“3034”至“3037”對應的“省外高校1”至“省外高校4”職位,南京大學女生可選擇“3038”“省外高校5”職位或者“3039”“省外高校6”職位,不可以選擇其他職位。有兩個以上職位可供報考的應屆畢業生限報其中一個職位,并且在通過審查資格之后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6、基層項目人員如何選擇報考職位?
基層項目人員應按照《安徽省2011年選調生招考職位表(二)》報考相應省轄市職位,其中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按照服務地報考省轄市職位,如在蚌埠市基層服務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選擇“3105”“蚌埠市選調生”職位,不可以選擇其他職位;西部計劃志愿者在我省服務的按照服務地報考省轄市職位,在外省服務的按照生源地或畢業高校所在地報考省轄市職位,如在蚌埠市基層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以及共青團安徽省委招募到外省服務、生源地為蚌埠市(含所轄三縣)或者畢業高校在蚌埠的西部計劃志愿者選擇“3105”“蚌埠市選調生”職位,不可以選擇其他職位。
7、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準考證遺失的怎么辦?
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貼有本人照片),持其他各類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準考證遺失的報考人員,需及時與安徽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補辦。
8、對上傳的電子照片有何要求?
上傳的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
9、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報名登記表》是供報考人員登記本人報名信息所用的表格,由報考人員進入選調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后在線填寫,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規范,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在尚未進行資格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前,報考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修改登記表相關信息,在通過資格審查后即不能修改登記表相關信息。
10、如何獲得《報考資格審查表》?
《報考資格審查表》是供有關方面和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報名信息審核、報考資格審查所用的表格,由網上報名系統根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自動生成,可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發現《報考資格審查表》相關信息有誤的,須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修改《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后再下載打印。
二、《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
1、“姓名”欄:填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兩個字的中間不要空格。
2、“性別”欄:填“男”、“女”。
3、“民族”欄:填民族的全稱,如“漢族”、“朝鮮族”,不要用“漢”、“鮮”等簡稱。
4、“籍貫”欄:填祖籍所在的省、市或縣的名稱,按現行行政區劃填寫,如“安徽肥東縣”、“安徽銅陵縣”,省轄市的填省、省轄市的名稱,如“安徽合肥市”、“安徽銅陵市”,直轄市的填直轄市的名稱,如“重慶市”。
5、“生源地”欄:填上大學前戶籍所在的省轄市、縣的名稱,如“安慶潛山縣”、“蕪湖蕪湖縣”;省轄市的填省轄市的名稱,如“合肥市”、“淮南市”;外省生源的填省、市或縣的名稱,如“山東桓臺縣”、“河南蘭考縣”、“天津市”。
6、“身份證號”欄:填18位的身份證號碼。
7、“出生時間”欄:填出生的公歷時間,應與本人最早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一致,年份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和日期用2位數字表示,年份、月份、日期之間用小數點隔開,如“1988.06.04”。
8、“入黨時間”欄:填加入中共的時間,以入黨志愿書記載的支部大會通過時間為準,年份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用2位數字表示,年份、月份之間用小數點隔開,如“2010.01”。
9、“本人身份”欄:填“應屆畢業生”、“基層項目人員”。
10、“高校類別”欄:填“省內高?!?、“省外高?!薄?/FONT>
11、“畢業高?!睓冢禾町厴I高校的名稱,如“南京師范大學”,不要用簡稱,如“南師大”。
12、“院系”欄:填畢業院系的名稱,字數較多的可用規范化簡稱。
13、“專業”欄:填所學專業的名稱,不要用簡稱。
14、“學歷”欄:填“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5、“學位”欄:填授予的學位名稱,如“工學學士”、“文學碩士”、“管理學博士”,不要用簡稱,如“學士”、“碩士”、“管理博士”。
16、“輔修專業”、“第二學位”欄:取得第二學位的需填輔修專業、第二學位的名稱,要求同“專業”、“學位”欄。
17、“畢業時間”欄:填修完規定課程正常畢業的年月,格式同入黨時間。
18、“項目類別”欄: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
19、“參加項目時間”欄:填參加基層項目的年月,格式同入黨時間。
20、“服務單位(職務)”欄:填服務的基層單位名稱,有職務的填職務名稱,如“肥西縣上派鎮三崗村書記助理”。
21、“手機號碼”欄:填本人移動電話的號碼。
22、“電子郵箱”欄:填本人電子郵箱的名稱。
23、“報考職位”、“職位代碼”欄:按《招考職位表(一)》和《招考職位表(二)》填報考的職位名稱、職位代碼。
24、“婚姻狀況”欄:填“未婚”、“已婚”。
25、“家庭住址”欄:填父母戶籍地住所的詳細通信地址。
26、“家庭電話”欄:填父母或家庭的住宅電話(加區號)或移動電話。
27、“本人簡歷”欄: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處學習或工作,從高中階段填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在時間上相互銜接,不超過200字。
28、“擔任學生干部情況”欄: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何種職務,按照本指南《有關政策答復意見》填規范化的職務名稱,從大學本科階段填起,按任職先后順序填寫,不超過200字。
29、“獲獎情況”欄:填何年何月何處授予何種獎勵,主要填寫“三好學生”(“三好研究生”)、“優秀學生獎學金”(“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等與報考資格有關的校級以上獎勵,從大學本科階段填起,按獲獎先后順序填寫,不超過200字。
30、“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欄:填本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員有關情況,家庭成員較多的,填寫主要的4至5人。
三、違紀違規處理規定
1、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對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報考者,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3、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取消錄用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4、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錄用資格。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摘自人社部發[2009]126號《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來源:安徽先鋒網